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20007
案件名称:魏霏(北京婷芸昕瑶工艺品部)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魏霏(北京婷芸昕瑶工艺品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魏霏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自2014年12月3日开始,在经营场所设置吧台,按杯销售洋酒和现场制售咖啡,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经营额共计1595元,获违法所得159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