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15]040005
案件名称:佟中姐(北京兴宇旺自助火锅城)经营不合格餐具案
当事人名称:佟中姐(北京兴宇旺自助火锅城)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L6311077-9
法定代表人:佟中姐
主要违法事实:你经验的餐具(扇碟、杯子、碗)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院检测,所检项目(大肠菌群)。标准要求不得检出,实测结果为(阳性),判定为不合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