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40007
案件名称:北京麻辣渔府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餐具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麻辣渔府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L33866629-2
法定代表人:陈伟
主要违法事实:你经验的餐具(茶杯)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院检测,所检项目(大肠菌群)。标准要求不得检出,实测结果为(阳性),判定为不合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