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10005号
案件名称:北京世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没有中文标识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世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周凯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19日上午10点40分,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操作间调料架上发现一袋“辣椒粉”,没有中文标识,(1000g装),已开封。 该店涉嫌经营没有中文标识的食品。经主管局长批准,于2015年3月25日对其立案调查,并对其禁止经营没有中文标识的食品进行查封扣押,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经营没有中文标识的食品。2015年3月19日,我执法人员对其进一步调查核实。该食堂使用的“辣椒粉”,制作辣椒粉泼面四份,每份辣椒粉泼面售价为10.00元/份,违法所得为40.00元。现场查封扣押塞“辣椒粉”1袋,货值13.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6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