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 )食药监食 罚〔2015)477 号
案件名称:北京通糖物美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通州三间房店生产经营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通糖物美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通州三间房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2013449256
法定代表人:种晓兵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25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对北京通糖物美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通州三间房店经营的运城市有意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5月12日,规格为108g,有意思锅巴(五香味)进行了检测。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依据GB 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北京通糖物美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通州三间房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5月12日,规格为108g,有意思锅巴(五香味)进货40袋,进价1.95元/袋,抽样的买走了10袋,每袋售价3元。其他30袋已售出,每袋售价3元。该批次商品货值共120元,利润为42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1)项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8条第2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