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铁分)食药监食当罚〔2014〕4号
案件名称:北京李先生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池东路一分店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具不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李先生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池东路一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000014587292
法定代表人:王成明
主要违法事实: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具不洁的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九)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8-2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铁路车站地区分局,201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