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行罚【2014】10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帆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2月25日,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尹各庄村南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徐辛庄校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校区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给学生提供就餐。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3-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