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铁分)食药监食罚〔2014〕2号
案件名称:北京雷海川餐厅﹙雷莉莉﹚经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雷海川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雷莉莉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北京雷海川餐厅门面招牌为“田老师红烧肉”,并于2014年6月8日向举报人销售的菠菜蛋花汤中有1只苍蝇,已构成“经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食品”的行为。本案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8-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铁路车站地区分局,201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