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当罚[2014]33号
案件名称:何全革(北京明月杰小吃部)食品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当事人名称:何全革(北京明月杰小吃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何全革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1月8日,桥梓食药所执法人员到举报人所称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内环境较差,地面有油污、食物残渣。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4-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