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处字【2014】09-02号
案件名称:柳文玲(北京多乐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柳文玲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房山食药局执法人员在2014年5月15日在日常检查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瓦井村一区78号时发现该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为9个月的 “娃哈哈”营养快线11瓶(350g/瓶)过期食品的行为,被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扣押,并报局长审批,于当日立案。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6-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4-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