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平)食药监食罚〔2015〕100092号
案件名称:林中练(北京林中练骨肉香熟食店)经营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林中练骨肉香熟食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7600253178
法定代表人:林中练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29日,北京市平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售的鸡腿、鸭肝进行了抽检,分别抽样2斤。以上产品经析致通标技术检测(北京)有限公司检测,菌落总数均不符合GB2726-2005的要求(菌落总数标准值为≤30000CFU/g),其中鸡腿检测值为2.0×105 CFU/g、鸭肝检测值为多不可计,以上食品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2015年10月28日北京市平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无异议。经检测不合格的鸡腿、鸭肝制作日期为2015年9月29日,已于当日全部售出(含抽样数量),鸡腿共制作4斤,售价23元每斤,鸭肝共制作6斤,售价10元每斤,销售收入共计152元,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共计152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4条第1款第5项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8条第2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平谷局,2015-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