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行罚[2014]第4号
案件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高令旗
主要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201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