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当罚[2015]190003号
案件名称:何全革(北京明月杰小吃部)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案
当事人名称:何全革(北京明月杰小吃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何全革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30日,桥梓镇食药所执法人员到举报人所称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未配备消毒液,备用餐具上存在食物残渣,经对该单位授权代理人胡才现调查核实,该单位确存在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的违法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九)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5-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