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罚〔2015〕260071号
案件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北京天智源培训中心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当事人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北京天智源培训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6008543383
法定代表人:贺存军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与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作人员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北京天智源培训中心进行抽样,2015年5月26日我局接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怀柔(2015)第040054号 No 020-RCSP150484。检验结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北京天智源培训中心2015年4月15日自加工的散装馒头,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为不合格食品。经查:2015年4月10日当事人从北京光大广进蔬菜批发部购进一桶3.3kg的双喜牌泡打粉用于经营,进货价格是38元,共购进一次。2015年4月15日当事人加工馒头用了15kg面粉,进价58.8元;0.25kg白糖进价2元; 0.09kg碱面进价1.14元; 0.05kg泡打粉进价0.58元,共加工馒头20kg用于本单位职工自己食用,职工就餐免费,未销售给客人,馒头当天就食用完毕,至2015年5月26日被查获时止没有剩余。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62.52元,违法所得60.7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4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8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