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4〕SLII-19号
案件名称:北京南方伟基农副产品零售市场有限公司允许为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
当事人名称:北京南方伟基农副产品零售市场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6092289-2
法定代表人:蔡康安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市场科执法人员对北京南方伟基农副产品零售市场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张国弟和梁世军两个商户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8日在该市场内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现场调查核实,北京南方伟基农副产品零售市场有限公司是该市场的主办者,由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且该公司未对其在开办的市场内无证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制止,未报告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允许张国弟和梁世军2个商户无证从事食品经营。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2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