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10024号
案件名称:李联合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李联合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联合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14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33号“叭叭脆驴肉火烧”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李联合)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情况下,在该地制售驴肉火烧。现场发现涉嫌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工具及原材料:中号不锈钢盆一个,李锦记一品鲜酱油一瓶,深井碘盐一袋。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