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罚〔2015〕150086号
案件名称:闫静(北京鸿芳旺发超市)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鸿芳旺发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6604122331
法定代表人:闫静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于2015年6月10日到你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你超市使用已超过有效期限的食品流通许可经营食品。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将在你超市食品经营区发现的雪碧等12种待售食品予以扣押,异地封存。经进一步核查,你超市于2015年3月29日在原食品流通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后,一直未经许可经营食品,进货方式采取自己采购形式,建立了进销货账册,主要记录了品名、规格、数量、进价、零售价、进价合计和零售价格合计等项目。至2015年6月10日被查处时止,根据发现的账册、票据以及被扣押食品的数量、进货价格和销售价格,经核算,你超市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货值金额为6057.3元,被我局扣押、异地封存的雪碧等12种未售出食品货值金额为317.6元,涉嫌违法经营食品所得为694.82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5-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