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罚〔2015〕150084号
案件名称:孟雷(北京怀北蓝天超市)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怀北蓝天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6600070788
法定代表人:孟雷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于2015年3月11日到你超市进行食品抽样送检。2015年6月15日,我局接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编号为231500001219的检验报告。报告载明,我局在你超市经销食品中抽检的标称为任丘市绍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傻丫丫牌2014年12月8日批次的香辣酥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卫生标准,判定为不合格食品。2015年6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你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货架和库存进行查验,未发现该不合格食品。经进一步核查,你超市经营该不合格食品货值金额为35元,违法所得为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第1款第13项
处罚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3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5-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