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罚(2015)150027号
案件名称:张守财(北京华岭兴旺食品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张守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守财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0日我局抽检当事人经营的食品蜂蜜红枣蛋糕(生产厂家:高碑店市百容斋食品厂,生产日期:2015.03.10)、肉松蛋糕(生产厂家:宁晋县鑫来旺食品厂,生产日期:20150321)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蜂蜜红枣蛋糕中大肠菌群不符合GB7099-2003的要求,山梨酸不符合GB72760-2011的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肉松蛋糕中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1的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2015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2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