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30014号
案件名称:北京一手店食品有限公司远大路销售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一手店食品有限公司远大路销售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6473309
法定代表人:黄永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13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曙光食药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园三区甲1号一层东5-7间的北京一手店食品有限公司远大路销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注册商标为“疯酥酥”的预包装食品:创意DIY糖果3盒,生产厂家:福建省晋江市小兄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见产品合格证,经检查后发现该产品包装盒外及包装盒内均无产品合格证,属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当场对疯酥酥牌创意DIY糖果3盒(10支/盒)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经调查,疯酥酥牌创意DIY糖果是由当事人上级单位统一配送,有进货票据、进货台账及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当事人共进货3盒,进货价格为35元/盒,销售价格为48.80元/盒,尚未销售出去,故无违法所得。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146.40元,货值金额在10000元以下。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