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字〔2015〕第131377号
案件名称:北京润福商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润福商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86902737
法定代表人:黄明瑞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0月13日,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食药局批转的举报,反映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2号北京润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浓浓阿妈情牌烧烤酱”(生厂商:宁夏草原阿妈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10克)一袋,未标注生产日期。经查,该单位2015年10月,购进“浓浓阿妈情牌烧烤酱”(生厂商:宁夏草原阿妈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10克)24袋,进货价3.5元/袋,销售金额4.2元/袋,违法经营一袋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违法所得为0.7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