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31376号
案件名称:北京润福商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润福商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86902737
法定代表人:黄明瑞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0月13日、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食药局批转的举报,反映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2号,北京润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费列罗牌榛果威化巧克力”(规格:300克,中国进口商: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一盒,未标注生产日期。经查,该单位2015年10月期间,购进“费列罗牌榛果威化巧克力”41盒,进货价100元/盒,;零售价116元/盒。该单位违法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费列罗牌榛果威化巧克力”(规格:300克,中国进口商: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一盒,违法所得为1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