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31222号
案件名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健翔桥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健翔桥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88351393
法定代表人:安士杰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消费者反映2015年9月30日从北京市朝阳区祁家豁子8号健翔大厦二、三层的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健翔桥店销售的230g腾飞荣达牌甘草杏商品外包装标签上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值标注不准确。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0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