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行罚〔2014〕53号
案件名称:姚建钢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姚建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姚建钢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你于2014年3月在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庄村380号广告标识为“雁栖超市”的经营场所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开始违法经营食品,进货方式采取自己采购形式,建立了进销货账册,主要记录了品名、规格、数量、进价、零售价、进价合计和零售价格合计等项目。至2014年7月30日被查处时止,根据发现的账册、票据以及被扣押食品的数量、进货价格和销售价格,经核算,从2014年3月到2014年7月30日,你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51332.3元,被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扣押、异地封存的剩余未售出食品货值金额为1827元,违法经营食品所得为735.71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8-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4-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