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 )食药监食 罚〔2014〕74 号
案件名称:马现奇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马现奇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马现奇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7月17日,接到梨园食药所转来线索,位于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砖厂南里华远铭悦18号楼2单元106室有一家无证超市。经查:当事人马现奇,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自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7月17日期间经营额为3795.5元,违法所得为517.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