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03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太平天和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涉嫌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太平天和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余平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18日,我局对北京太平天和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2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