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燕)食药监食罚【2015】01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燕鑫华冠商贸有限公司燕山生活购物广场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燕鑫华冠商贸有限公司燕山生活购物广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8484531-8
法定代表人:张兵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燕鑫华冠商贸有限公司燕山生活购物广场于2015年1月23日接受监督抽验的豆皮(自采)样品柠檬黄含量为0.0038g/kg,被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0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燕山分局,201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