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00024 号
案件名称: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6950375-3
法定代表人:彭华生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2015年03月09日我局执法人员接举报,于21015年03月18日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商场B2层部分商场(B2-018-065)的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于2015年03月09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伊利高钙型儿童成长奶片”(净含量:24g/瓶)36瓶,保质期为2014年07月08日,至2015年03月07日,货值金额212.40元,不足一万元,违法所得27.69元,无库存。该单位无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