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10004号
案件名称:北京奥士凯物美商业有限公司朝内菜市场擅自改变许可事项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奥士凯物美商业有限公司朝内菜市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韩国庆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奥士凯物美商业有限公司朝内菜市场从2014年10月开始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现场制做凉拌菜,品种有黄瓜、芹菜、胡萝卜、尖椒、西兰花、石花菜和雪里红黄豆。购进食材后在二楼卖凉拌菜柜台后面的操作间里进行清洗制作后分别放置盘中,顾客购买后为其加入调料拌匀,到2015年3月销售额20000余元。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中没有现场制售凉拌菜,只有现场制售大饼、馒头、包子、面包、糕点。
违反的法律法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0条
处罚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4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