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400006号
案件名称: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来广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来广营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8285580-6
法定代表人:恺达南
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于2014年10月11日销售一罐“瑞士糖混合水果味软糖”,规格:550克/罐,生产日期:20121020,保质期:1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限。2014年11月20日,两名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单位售卖货架上发现一罐瑞士糖混合水果口味软糖,规格:550克/罐,生产日期:20121020,保质期:1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限。该单位违法经营的过期“瑞士糖混合水果味软糖”为两罐,其中一罐已经售出,一罐未售出,进价为33.97元,售价为47.80元,扣除缴纳的税款(税率17%),实际违法所得为11.48元,货值金额为95.6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