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20050号
案件名称: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洋桥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洋桥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JR3790810
法定代表人:李鹤载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27号,我局执法人员对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洋桥分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销售的散装称重的标称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厂生产的散装黄油枣泥饼(生产日期为2015年5月7日,保质期为12天),经初步调查,上述批次的散装黄油枣泥饼已于2015年5月19日到期,现场发现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黄油枣泥饼2斤, 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洋桥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