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当罚[2015]240162号
案件名称:王双艳(北京鑫合盛艳商贸中心)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王双艳(北京鑫合盛艳商贸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0月30日,现场检查发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26号院2号楼1层B09的北京鑫合盛艳商贸中心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