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261048
案件名称:北京和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和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8547482-9
法定代表人:刘永巧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自2014年5月开始在互联网上(网址:www.heyjuice.cn)盒微信销售6种瓶装“Hey juice”鲜榨混合型果蔬汁。这6种瓶装“Hey juice”鲜榨混合型果蔬汁的瓶身的标识只标有饮用时间、相对应的果蔬名字和相应的编号,其编号从1至6.另查,6种瓶装“Hey juice“鲜榨混合型果蔬汁,北京地区是由“和聚世纪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上海地区是由“和聚饮品(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加工。这两家公司都为当事人投资控股法人股独资企业。“和聚世纪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和聚饮品(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加工这6种瓶装"Hey juice "鲜榨混合型蔬果汁,都未取得生产许可,产品由“顺丰”快递全程冷链送达。再查,当事人销售6中瓶装“Hey juice ”鲜榨混合型果蔬汁,未取得生产许可,2015年3月16日被我局查获。至被查获时,当事人销售6种瓶装“Hey juice ”鲜榨混合型果蔬汁的销售额为28680元,税后利润是5951.1元,故我局认定本案货值金额为28680元,违法所得为5951.1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45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