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罚[2015]190155号
案件名称:北京物美京北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物美京北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朱永霞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20日,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GZAO2HOB45897823的报告表明北京物美京北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的福建省连江县闽海土特产加工厂生产的批次为2015年6月12日的羽利兴牌精选海米二氧化硫残留量和铝残留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报告编号:GZAO2HOB45857823a的报告表明北京物美京北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的北京伟元多商贸有限公司监制的批次为2015年3月30日的伟元多牌椴树蜂蜜甜蜜素、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食品。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6月28日从福建省连江县闽海土特产加工厂购进10袋批次为2015年6月12日的羽利兴牌精选海米用于经营,进货价格是33.8元/袋,销售价格是35.8元/袋;从北京伟元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40瓶批次为2015年3月30日的伟元多牌椴树蜂蜜用于经营,进货价格是24.5元/瓶,销售价格是26.5元/瓶。上述食品共购进一次,进货价格合计1318元。至2015年9月20日被检查时止,上述食品已全部售出,销售款合计1418元。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1418元,违法所得100元,当事人未缴纳税款。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十一)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处罚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5-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