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4]290020号
案件名称:王圆(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王圆食品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王圆(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王圆食品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环岛西南侧清河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副食厅一排3号王圆经营的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王圆食品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抽取散装豆腐丝1千克,生产厂家:北京市大杜社盛达豆制品厂,商标:泰好,生产日期:2014年9月29日,抽检时储存状态:冷藏。该抽检样品送北京锦绣大地技术检测中心做防腐剂项目检测。2014年10月21日收到检测报告,判定苯甲酸不合格(检测报告No:GL14093001-01)。当事人违法所得9元,尚未缴税。不合格食品货值金额50元。当事人未造成危害后果。
违反的法律法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第1款第13项
处罚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3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