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30037号
案件名称:北京全时叁陆伍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一分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全时叁陆伍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一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25日期间,你单位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在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3号1号楼1层东段商业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你单位从大洋路批发市场处以1元/瓶的价格购进农夫山泉矿泉水41箱(16瓶/箱)、怡宝矿泉水16箱(24瓶/箱)后,摆放在日用品销售货架上,并按农夫山泉矿泉水1.5元/瓶、怡宝矿泉水1.5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经营期间未缴纳税款。你单位经营的食品剩余农夫山泉矿泉水1箱、怡宝矿泉水1箱,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1560元,成本1040元,获违法所得5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6-01-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