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食罚〔2015〕160006号
案件名称:北京达美顺诚涂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达美顺诚涂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跃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06月04日,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后赴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地区办事处铁匠营村铁十字路8号北京达美顺诚涂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有已售出的龙王高钙高铁奶粉1袋,生产日期是2014年03月05日,已超过保质期了91天。经查,北京达美顺诚涂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龙王高钙高铁奶粉1袋,进货单价24元/袋,销售单价33.5元/袋,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33.5元,违法所得9.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