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当罚【2015】350101号
案件名称: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弘燕桥西侧店未建立食品进货台账案
当事人名称: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弘燕桥西侧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无
法定代表人:福田达也
主要违法事实: 未建立食品进货台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