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 2015〕190004号
案件名称:张生波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张生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4月28日到北京市东城区安乐林路甲52号西侧平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从事散装久久鸭熟食的经营活动,当事人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