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食当罚(2015)21004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顺义国泰商业大厦国泰谊宾商业城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顺义国泰商业大厦国泰谊宾商业城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6044291-5
法定代表人:冯庆民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顺义国泰商业大厦国泰谊宾商业城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