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00036号
案件名称: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华润万家好来超市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华润万家好来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7660497-1
法定代表人:李河涛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的进口食品(原产国:美国)净含量为:109g/瓶的(购物小票商品名为)自然之宝维生素C加E软胶囊“实际商品名称为自然之宝水果、大豆胚芽油复合提取物软胶囊”,标签上的配料表中标示了“蜂蜡”成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A.1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蜂蜡的功能为被膜剂,允许使用范围是糖果、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的规定。经调查:2014年7月1日,当事人的上级公司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与进口商诺天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联营)合作经营合同。并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0月30日期间,以319元/瓶的价格累计零售上述食品9瓶,销售金额:2871元;以33%的销售货款折扣,获得毛利:809.77元,缴纳税金:137.66元,非法获利:672.11元;总的货值金额为:2871元;无库存。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4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8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