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当罚[2014]30号
案件名称:陶玫英(北京牡丹双缘商店)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陶玫英(北京牡丹双缘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陶玫英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0月10日,桥梓镇食药所执法人员到举报人所称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和调查,发现该单位食品从业人员2名,其中裴中秧未取得健康证明。
违反的法律法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处罚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4-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