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 2015〕19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杂咸林副食店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杂咸林副食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陈贞林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北京杂咸林副食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经营人员正在从事散装熟食的经营活动。执法人员核对了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3600336329;名称:北京杂咸林副食店;类型:个体;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24号楼5-8底商;经营者:陈贞林;经营范围:销售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SP1101030950002711;名称:北京杂咸林副食店;负责人:陈贞林;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24号楼5-8底商;主体类型:个体工商户;许可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限:自2012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8日。
违反的法律法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处罚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