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食当罚(2015)18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晟源泰瑞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酸奶未按要求进行贮存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晟源泰瑞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胡应开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0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现场检查北京晟源泰瑞食品有限公司三元酸奶销售情况,见该单位销售的三元酸奶摆放在货架上,未按要求进行低温贮存。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0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