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03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天秀新风商品市场有限公司涉嫌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天秀新风商品市场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38213424
法定代表人:张国恩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风街3号的北京天秀新风商品市场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市场内840小楼3号摊未获得食品流通许可现场制售香油、芝麻酱。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2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