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第270057号
案件名称:杨金车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杨金车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李源(行政执法证号:57040091)、闫学哲(行政执法证号:57040095)于2015年7月9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甲北京锦绣大地联合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物流港F4-A-24号商户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商户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阿多里脆条外包装上写有“PRODUCT OF THAILAND(泰国产品)”字样,属于进口食品,执法人员在该产品外包装上没有发现中文标签,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10月21日从义乌市南洋进出口有限公司购进阿多里脆条10箱,每箱144包,每包30g,进价1元/包,售价1.3元/包。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未售出的22包阿多里脆条进行查封扣押,截止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销售阿多里脆条1418包,共赚得利润425.4元。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货值金额1872元,违法所得425.4元且尚未纳税。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所使用经营工具不是专用工具,建议不予没收。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