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240974号
案件名称:北京永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永嘉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邹波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于2015年10月30日收到北京朝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案件移送函,北京永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进口食品“宝氏蜂蜜燕麦片”、“宝氏提子核桃夹心麦片”、“宝氏蓝莓早餐麦片”涉嫌虚假卫生证书及备案标签。宝氏提子核桃夹心麦片产品包装上外文配料表中均标示有铁、维生素B6、叶酸等配料,而中文配料表中没有标示,在营养成分表上未标注铁、维生素B6、叶酸等配料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且标签上配料表顺序、营养成分表中含量及营养素参考值、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标注与备案标签内容不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