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00037号
案件名称: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银座华润万家好来超市经营进口食品标签上标示的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银座华润万家好来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9409812-5
法定代表人:李河涛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3月30日我局接举报,执法人员于2015年04月10日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东方银座商场B1层的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银座华润万家好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经营销售的“地升牌加州螺旋藻片”,净含量:46.35g(0.515g×90片)和净含量:185.4g(0.515g×360片)的食品标签上配料中标示“硬脂酸”。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表A.1《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适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规定,硬脂酸(CNS号14.009)允许用于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食品分类号05.0)。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两种规格的食品标签上配料中标示“硬脂酸”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经调查,净含量:46.35g和净含量:185.4g的地升牌加州螺旋藻片”是当事人的上级华润万家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于2014年04月01日与经销商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食品合作经营合同。并于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06月30日期间,购进净含量:46.35g 的“地升牌加州天然螺旋藻片”,共3瓶,销售金额354元,利润为99.12元,净利润为84.71元,缴纳税金14.41元;购进净含量:185.4g的“地升牌加州天然螺旋藻片”,共3瓶,销售金额894元,利润为250.32元,净利润为213.95元,缴纳税金36.37元。以上两种规格食品合计净利润:298.66元,共缴纳税金:50.78元,货值金额1248元。所购进上述两种规格的食品全部售出,无库存。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4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8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