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罚﹝2015﹞250001号
案件名称:王艳玲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王艳玲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艳玲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