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90036号
案件名称:北京玉蜓桥物美商贸有限公司大成路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玉蜓桥物美商贸有限公司大成路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9769532-6
法定代表人:种晓兵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3年7月18日取得编号为SP1101061310180509(1-1)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到2016年7月17日。许可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品)、现场制售:蒸煮食品、烤烙食品、煎炸食品、烘焙食品、冷加工食品、豆腐、豆制品、裱花蛋糕。2015年4月1日,当事人购进“德国雪顶原浆小麦黑啤酒5L”共4桶,生产日期:2014.04.23,保质期至:2015.04.23,商品单价:198.00元,在你单位店内从事经营食品经营活动期间,当事人于2015年4月24日销售上述食品一桶,在销售时已经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销售收入198.00元,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132.00.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98.00元,缴纳税款共计9.59元,违法所得56.41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9-10